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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昌平北苑中医医院加强医疗废物的规范管理督查工作
时间:2019.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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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的规范管理,我院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对我院和村级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重新要求,规范和完善医疗废物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监管,杜绝医疗废物流失事故的发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管理,专人负责。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

  我院成立了医疗废物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积极组织了全院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条例》、《办法》及《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使全院人员提高了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深刻领会到医疗废物不规范管理的危害,自觉履行职责,加强医疗废物的规范化管理。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健全组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及意外事故应急预案。院长制定了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和管理体系;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医疗废物及医疗废物暂存库房管理,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到人,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以及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

  1、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分袋收集处理

  感染性医疗废物: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使用后的棉签、棉球、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使用后的其他一次性医疗用品、器械等,以及各种废弃的血标本,传染病人使用后废弃物装双层黄色袋。

  病理性废物:病理切片后及手术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损伤性废物:使用后的针头、手术刀、备皮刀、玻璃安瓿等收集在特制的硬纸盒内。

  药物性废物:过期、变质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及废弃的疫苗、血库废弃的血液制品等。

  2、对医疗废物进行运送与暂时贮存等处理

  (1)、加强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交接管理,对损伤性医疗废物(如:针头、手术刀片等)直接放入耐穿刺、防渗漏的容器中,外运时必须严格密封,并在其外部套装医疗废物专用的黄色塑料袋。其它医疗废物包括患者的生活垃圾直接放入双层黄色塑料袋,分层封扎袋口。不使用影响密封性能的器具或方法进行封口。

  (2)、医疗废物收集容器符合有关部门的要求,所有废物盛装量不超过容器或包装袋的3/4,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严禁使用有破损或已经污染的收集容器。

  (3)、每天的医疗废物由各科室专人(清洁工)使用转运工具,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及时清运,并做好双人(见证人)签名,运送工具、暂存场所等需及时清洁,遇污染时及时用含氯消毒剂消毒。

  (4)、对医疗废物暂存场所,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有明显的警示标识,设有防渗漏、防蚊虫、防鼠等安全措施。并定期消毒清洁。

  (5)、病原体的培养物、菌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在本科室就地灭菌,消毒后再按医疗废物处理。

  (6)、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清洁工能够相对固定,并经过医疗废物处理流程、医院感染控制、自身防护、意外事故处理等知识的培训。清洁工工作时能够严格按照病区防护要求做好防护工作。

  (7)、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能够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医院内产生的污水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消毒后,再排入污水处理。

  (8)、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9)、医疗废物集中处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总之,对医疗废物的规范管理,我们严格按照要求执行,保证医疗安全,保证医疗废物处理工作顺利完成,保护环境,保护人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