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个人申请
1.申请人向所在科室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第二步: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2.党小组或团组织向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3.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向党员公布;
4.党支部指定1-2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
5.党支部填写《考察登记表》并报党委备案;
第三步:培养、教育和考察
6.党支部制定培养、教育和考察措施;
7.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党委组织);
8.入党积极分子向党支部汇报思想;
9.培养联系人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填入《考察登记表》;
第四步:确定发展对象(在培养一年以上的积极分子中产生)
10.听取培养联系人的汇报及意见;
11.听取党小组的讨论意见;
12.征求所在支部党外群众意见;
13.支委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并填写《考察登记表》;
第五步:政治审查
14.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基本方法为: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如有必要可发函外调;
15.党支部写出政审报告;
第六步:向党委汇报和确定入党介绍人
16.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向党委汇报发展对象情况,领取《入党志愿书》;
17.党支部指定或发展对象约请入党介绍人(正式党员两名);
第七步:填写《入党志愿书》
18.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如实填写《入党志愿书》的相关内容;
19.支委会审查《入党志愿书》的填写情况;
第八步: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20.根据党委意见,召开支部大会;
21.党支部将决议情况和相关材料报送党总支审查;
22.党支部、党总支把相关材料报送党委;
第九步:进行公告和组织考察谈话
23.党委对预备党员进行公示;
24.党委派人对预备党员进行谈话;
第十步:党委审批
25.党委会集体讨论审批预备党员;
26.党委填写审批意见并通知党支部;
第十一步:预备党员宣誓
27.党支部书记与新党员谈话;
28.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29.党委或支部在适当时候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第十二步: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
30.党支部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每半年讨论一次,并形成考察材料;
第十三步:预备党员转正
3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提出转正申请;
32.支委会审查提出意见;
33.支部大会讨论,作出按期、延期转正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
34.党支部将材料报党总支审查,党总支鉴署审查意见;
35.党委审批,审批意见通知党总支、党支部;
36.支部书记与本人谈话,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37.相关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